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劳务派遣员工适用于劳动法吗
文章摘要:我觉得既然国家喜欢劳务派遣制度,企业也喜欢这样用工,那国家从公职人员到下面的各级工作人员都应该就地转换成劳务派遣制员工,这样能体现国家的公平机制和减少用工成本嘛,这么好的事情从上到下应该大力发展才对嘛,人大会应该把这个呼声考虑进去,全民劳务派遣核心降低企业成本又能解决就业真是何乐而不为呢;正不正规的就是劳务派遣,应坚决取缔;
劳务派遣公司坚决不能要了,请求有关部门取了消这一吃人头费的公司!
都那么做,怎么能不正规呢?问题是这个正规是谁的规?是法律法规吗?显然不是。是劳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形成的规吗?更不是。是开劳务派遣公司定的规,是强势一方定的规,是民不举,官不究的规。正规吗?一定正规。它有法人代表,有公司章,有条款,有合同,相当正规。所有去的人都是为了生活所迫,为斗米折腰。去了,就得认。不认,就别来。没有建议,只有现实的选择。
劳务派遣就是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对抗《劳动法》的工具,而且是新时代剥削人民的产物。
正不正规的就是劳务派遣,应坚决取缔。
我觉得既然国家喜欢劳务派遣制度,企业也喜欢这样用工,那国家从公职人员到下面的各级工作人员都应该就地转换成劳务派遣制员工,这样能体现国家的公平机制和减少用工成本嘛,这么好的事情从上到下应该大力发展才对嘛,人大会应该把这个呼声考虑进去,全民劳务派遣核心降低企业成本又能解决就业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劳务派遣公司是国企解除干活的留下领导为了逃避劳动法的流氓公司,公司小,劳动监察基本不管,罚款也罚不了多少,罚的多大不了不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产物。
谢邀。
首先劳务派遣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保障局都认可的一种用工形式,任何单位需要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要国家相关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所以,合法性是没问题的,但是正不正规,就另当别论了,有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各项法规来执行,而有的企业就常在刀尖上走。
一般来说,一家企业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说明一个问题,他想要降低成本和规避风险,所以才使用这种用工模式,要不然他完全可以找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来代理招聘就好了。
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作为派遣工进入一家企业也是不得已,因为,用工企业根本就不想招正式工。当然,如果派遣公司经营诚信的情况下,和正式工没什么区别,可以放心去应聘。
劳务派遣是专专劳动法控制的机构。
就是国家不支持改革用工形式
已经过时了,外包了,坑人的东西学的贼溜